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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喇沁部落

服饰

       喀喇沁地区的蒙古族服饰主要包括长袍、腰带、靴子、首饰等。受满族影响,女子多穿宽大直筒到脚跟的长袍,两侧开叉,领口和袖口多用各色套花贴边。男子春秋穿夹袍,夏季着单袍,冬季着棉袍或皮袍。蒙古族平时喜欢穿布料衣服,逢年过节或喜庆一般都穿织锦镶边的绸缎衣服。男装多为蓝、棕色,女装喜欢用红粉、绿、天蓝色。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,妇女衣袖上绣有花边图案,上衣高领,似与汉族相似。妇女喜欢穿三件长短不一的衣服,第一件为贴身衣,袖长至腕,第二件外衣,袖长至肘,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,钉有直排闪光纽扣,格外醒目。喀喇沁的蒙古部因居住地与满族毗邻,其装饰风格深受满文化影响,头饰为珊瑚珠串头围带插各式簪钗,袍服制作亦吸收满式风格,并注重绣花、贴花、盘花等工艺运用。

饮食

       自清初始,县内的蒙古族逐渐由游牧转向定居.由畜牧业生产向农业生产过渡。生产方式、生活条件的变化.影响生活方式、民间习俗的改变。加之喀喇沁部蒙古王公与清室皇廷保持密切的联姻关系.广大农牧民同汉族等兄弟民族和睦相处.互相学习.取长补短,这就形成了蒙、满、汉三族结合的、具有地域特点的喀喇沁蒙古族生活习俗。

       饮食游牧生活期间,主要以肉、奶伴以炒米、炒面为主食。肉食以牛、羊肉为主。辅之以猎取的狼、獐、山鸡、野兔等野生动物肉。“手扒肉”、“全羊”是较为普遍的习惯吃法。奶食品有奶皮子、奶豆腐、奶酪、奶果子、黄油等。转为定居生活后,在饮食上发生很大变化,主食则以粮为主,主要有小米、高粱、黄米、养麦、豆类、杂粮、薯类。牛肉、羊肉、猪肉、禽蛋则变为副食。

      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县内的蒙古族饮食,同当地汉民族相近似,以白面、玉米、小米、高粱、大米为主食,各种菜类应有尽有,主、副食吃法也与汉族基本一致,煎、炒、烹、炸、炖花样繁多。但喀喇沁蒙古民族,仍保留一些特有的饮食习惯和食品。

住行

       古代蒙古族部主要住蒙古包,蒙古包是一种天幕式的住所,呈圆形尖顶。通常用羊毛毡子一层或二层覆盖。古时汉语称作“穹庐”或“毡包”。主要由木制支架和由木栅撑杆、包门、顶圈、衬毡、套毡及皮绳,鬃绳等部件围毡组成。

       蒙古人的传统交通运输工具主要有役畜和车辆两种。役畜以马牛和骆驼为主,车辆为勒勒车。蒙古人有马背民族之称。马,是牧民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,凡是放牧、探亲访友、出外办事都需乘马。蒙古马的体质不但结实强健,而且极耐粗放饲养,以忍苦耐劳著称。日行可达一百至一百五十公里。草原牧民无论男女老幼都能骑马。古代童叟均以马代步。马不仅是蒙古人的交通工具,同时也是蒙古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蒙古人熟识马性,通常采用粗放式牧马。

       勒勒车,古称“辘轳车”、“罗罗车”、“牛牛车”、“杭盖车”等,是草原上的古老交通运输工具。这种车的轮子较高,直径最长的有一米四、五。轴轮多是用桦、榆、硬杂木而制成,车辕较长,除车身外一般相当于半身的长度。它可以拉水、搬运蒙古包、运燃料、用于婚丧嫁娶,适应于草原、沙漠上通行。

婚礼

       蒙古族传统婚制有族外婚制、抢婚、多妻制、收继婚与抱嫂婚等持点。喀喇沁地区蒙古族婚俗,能保留了本民族的传统习俗,又吸收了汉、满族部分礼节,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礼仪程序。其中,举行结婚宴当天有这样的婚俗:女方家只有到这一天才向姑娘正式宣布其出嫁之事,由一位嫂子手拿红头巾边说“时辰已到”,边将头巾蒙在姑娘头上,不管姑娘愿意与否,均要放声大哭,否则会受人讥笑。略喇沁地区婚俗还有在女方家摆两桌酒宴,请来村里的姑娘、媳妇陪新娘,出嫁姑娘率正座,大家边吃边唱"劝尉女儿之歌"。当唱到伤感处,出嫁姑娘悲戚而泣,退至客人身后蒙头躺下。有的地方将这一宴席称为“陪坐”。参加此宴会者将礼 物送予主人或姑娘。

       现在喀喇沁地区蒙古族婚礼的主要内容包括求婚、许婚、订婚、下聘礼、婚礼、迎亲、送亲、迎亲宴、婚后习俗等一整套繁杂的程序。

       辽西北喀喇沙蒙古族民俗文化资源丰富,远不止上述几点。其鲜明特性与唯一性,极具研究和开发价值。保护和传承辽西北地区的蒙古族文化,进而开发利用这一资源,以形成有竞争力的规模性文化产业,对于促进了宁经济发展将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。

节庆

       查干萨日  自古以来,蒙古族以白色为纯洁、吉祥之色,他们最崇尚的是白色,故称春节为查干萨日,查干萨日是蒙古族一年之中最大的节日,传说与奶食的洁白有关,含有祝福吉祥如意的意思。这一习俗可以追溯到元朝初年。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,就非常重视过查干萨日。节日前家家置备糖酒、各类奶食品和面食品,以待来访之客。节日期间,牧民穿着节日服饰,相约数十人携带白酒、哈达,骑马、骆驼走亲访友相互拜年。从初一开始设酒宴娱乐摆羊背子。断断续续直到月底,此习俗保留至今。

       那达慕  意为“娱乐”之意,为传统集会。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历史悠久的传统节日,在蒙古族人民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。多在草场好、牲畜肥壮之年的夏、秋季举行。“那达慕”大会上有惊险刺激的赛马、摔跤,令人赞赏的射箭,有争强斗胜的棋艺,有引人入胜的歌舞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举办的那达幕增添了文艺演出,电影放映,文体表演。成就展览等新的内容,同时保留了传统的体育项目,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牧民生活富裕,个人举办的那达慕屡见不鲜。

       敖包  蒙语“敖包”意即石堆,通常在行人经过较多的大路旁,是蒙古草原上常见的供人祈祷、祭祀的场所。祭敖包是蒙古民间最普遍的一种祈福活动。人们常常到敖包祈祷、还愿,病愈的人则在敖包上留一件患病时旧物,表明是敖包神压服了病魔。有的敖包兼有路标或界标的作用。路过敖包的人一般均下马下车,按顺时针方向绕着敖包走三圈,并在上面添加石块,同时祈祷许愿。日积月累,有的敖包可高达数米,底基周围可达十余米。每年在指定的季节,四方牧民会集敖包,焚香叩拜,献哈达,挂彩旗,在木架上拴挂各类牲畜连绳。祭毕举行传统的体育活动。祭敖包即是一种宗教活动,又是一种娱乐活动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敖包集会被迫停止。80年代后期,逐步恢复。如今不但保留传统项目,还增加赛歌、放电影、录像、物资交流等内容。

       篝火晚会 草原人民一种传统的欢庆形式。相传在远古时代,人们学会了钻木取火之后,发现火不仅可以烤熟食物,还可以驱吓野兽,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。于是,对火产生了最初的崇敬之情。后来,人们外出打猎满载而归,互相庆祝获得了丰厚的战利品,傍晚,在用火烤熟食物的过程中,便互相拉手围着火堆跳舞,以表达自己喜悦愉快的心情,这种欢庆的形式一直延续到今天,就形成了篝火晚会。

丧葬

       传统蒙古族的葬礼,传统的丧葬方式有天葬、火葬、土葬三种。

       察哈尔早年实行天葬、土葬、火葬、吊葬。办理丧葬的程序很繁杂,“报丧”、“入棺”、“守灵”“点长明灯”、“下葬”、“上坟跪拜磕头”、“丧餐”(蒙语“布音”、“四十九天的丧餐”7等。人死后,即派一位故里的人去给死者的亲戚朋友报丧,请喇嘛诵经超度亡灵并卜殡葬之时日、方向及葬法。闻讯者带上酒、白布、方糖等礼品立即赶来悼念死者。去世当晚,家人在死者遗骨的上方点佛灯,彻夜不眠,守护一夜。安葬后,第三天为“上坟跪拜磕头”,第七天为“七且丧餐”,第四十九天为“四十九天丧餐”,以后周年都要上坟祭奠,寄托哀思。

禁忌

       蒙古族讳忌较多。解放以后,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,一些讳忌已逐步消失和改变。

       日常生活禁忌  蒙古人骑马、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,以免惊动畜群;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,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,忌外人进入;客人不能坐西炕,因为西方是供佛的方位;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、狗肉、白马肉;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,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;忌在火盆上烘烤脚、鞋、袜和裤子等;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、供殿时吸烟、吐痰和乱摸法器、经典、佛像以及高声喧哗,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。

       火忌  蒙古族崇拜火,火神和灶神。所以,进入蒙古包后,忌在图拉嘎上烤脚,更不许在图拉嘎旁烤靴子和鞋:不得跨越图拉嘎或脚蹬图拉嘎: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,摔东西,扔脏物:不得用刀子挑火或将刀子插入火中不得用刀子从锅中扎取肉食。

       水忌  蒙古族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,忌在河流中洗手和沐浴,也不许洗妇女的脏衣服或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。

       疫忌  牧民家有重病号或病危者时,一般在蒙古包左侧挂一根绳子,并将绳子的一端埋在东侧,相当于挂出了“闲人免进”的牌子,以示患者不待客。

       产忌  蒙古族妇女生孩子后,一般要在屋檐下挂个明显的标志,生男孩挂弓箭,生女孩挂红布条,客人见此止步。

祭祀

       蒙古族向有祭天、祭山、祭祖、祭火、祭敖包、祭石、祭河、祭湖、祭树等习俗,比较注重的是祭火、祭山、祭敖包。

       祭天  祭天是蒙古人古老传统之一。每年的大年初一日出前,家里长者领所有男女老幼到庭院中央,在招徕桶(Dalalgan solag)里装满新灰,插上三颗香。长者领头先朝日升方向开始磕头。接着,磕头四面八方。回到屋里,将酒肉食物的德吉敬献给图拉嘎中的火。还有,到农历九月九日,请孛额(萨满)祭天。基本程序也与大年初一相同。

       祭火  蒙古人的牧民、猎民十分崇拜火,蒙古族的祖先笃信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,认为火是天地分开时产生的。祭火分年祭、月祭。年祭在阴历腊月二十三举行,在长者的主持下将黄油、白酒、牛羊肉等祭品投入火堆里,感谢火神爷的庇佑,祈祷来年人畜两旺、五谷丰登、吉祥如意。月祭常在每月初一、初二举行。此外还有很多有关火的禁忌反映蒙古人对火的崇敬,如不能向火中泼水,不能用刀、棍在火中乱捣,不能向火中吐痰等 。

       祭水  祭水是蒙古人传统的自然崇拜之一。每年农历五月十三日,到离家不远的河水(小溪)边,选择一个水深处,宰羊,煮肉。请邻近亲朋好友,大家一起向所祭水磕头,撒奠之后,要喝酒、吃肉。之后,将吃剩的骨头扔进水里。称“祭祀龙王”。有的地方受汉文化影响,把水祭改称“老爷祭”。

       祖先祭  祖先祭是蒙古族古老的传统之一。《蒙古秘史》称“也客薛 合扎鲁 亦捏鲁”。这种习俗沿袭到如今。每年到清明扫墓或除夕夜,蒙古人都要为祖先亡灵撒奠酒肉、布条。并向他们祈祷心愿。

       祭敖包  祭敖包是蒙古人自古流传下来的宗教习俗,在每年水草丰美时节举行。

       敖包是石堆的意思。即在地面开阔、风景优美的山地高处,用石头堆一座圆形实心塔,顶端立系有经文布条或牲畜毛角的长杆。

       届时,供祭熟牛羊肉,主持人致祷告词,男女老少膜拜祈祷,祈求风调雨顺、人畜平安。祭祀仪式结束后,常举行赛马、射箭、摔跤等竞技活动。敖包祭是蒙古人为纪念发祥地额尔古纳山林地带而形成,表示对自己祖地的眷恋和对祖先的无限崇敬。这一信奉萨满教时最重要的祭扫仪式,现已演变成了一年一度的节日活动。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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